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石城至东莞客运专线的乘务员。从2004年开始,我每年都与该生产线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然而,去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标明一年,没有开始和结束日期。下面的日期也是空白的。只有线路负责人的签名和指纹以及我的签名和指纹。在今年3月1日的晚间线路会议上,乘务员突然被取消,不再工作,第二天不要上班。轮班线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如何?每月十次,每次130元,每天在家40元,养老保险380元,每月共计2100元。我能补偿律师多少个月的薪水?薪酬呢?你想上诉劳动仲裁吗?谢谢你,律师!

2022-08-03 20:5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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