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我换了一个部门;但是领导长期要求加班,不断施加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辞职;现在公司人员说,完成手续后,照顾和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什么都没有。我是在这个合资企业之前进入国有企业的。1996年,我和公司合资,工龄加起来33年。被迫辞职有什么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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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详细叙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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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
2.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提起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注意要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才能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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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