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辱骂我挑衅哦,对我竖起中指,他想激怒我,让我先开始,然后他开始打我。我想合法地打我。我很生气,但我先伤害了他。是故意伤害罪吗?那他不是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22-08-04 13:18: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多次发信息辱骂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不是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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