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职工已退休,在职期间发生工伤,现在老工伤复发,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吗?费用由单位还是工伤保险代理机构负责

工伤索赔
2022-08-04 15:2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三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职工在退休后,工伤部位还需继续治疗,或者工伤复发的,应当可以继续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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