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雇了一个临时工,来上班几天就受伤了。他的脚断了。现在他出院了。我会帮他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还有什么需要补偿的吗?

工伤索赔
2022-08-04 15:4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同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应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职工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事故伤害,就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并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即便是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出院赔偿如下:
    一、工伤出院后,如果医院有建议休息时间,那么在休息时间内应该按照工伤假休息,在休工伤假期间,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