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装饰公司。合同签订已经四五天了。业主建议提供材料,并要求我们退还材料费以清理包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所以我们应该终止合同。合同规定我们应支付适当的违约金,但业主应赔偿我们多少违约金?

2022-08-04 17: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违约金,也可根据合同法之规定,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
  • 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按照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损害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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