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嫂子在上班途中骑电瓶车与另一辆电瓶车相撞了,脸部及耳朵受伤,但是她是逆行负主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报工伤吗?

2019-04-08 19:37: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 1、首先需要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划分事故责任。明确事故责任才能明确电动车在撞人中承担的费用。

    2、关于治疗费用,要有正式的医疗证明与收费依据。可以先寻求交警部门的调节。

    3、交警部门沟通无效后考虑到法院起诉。

    4、法院在收到上诉书后,会先通知电动车车主方应诉,受开庭通知书送达的限制,时间会比较长。

    5、在上诉后和电动车车主应诉后,法院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讨论赔偿问题与偿还方式。

    6、双方不接受调解的,法院会依法开庭,根据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情况进行判罚
  • 不算上班途中,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才能认定工伤。骑车摔伤使用本人医疗保险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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