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没有给我。我已经工作了四个月了。合同签订一年,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三个月的工资一直按照正式工资的80%支付,没有缴纳社会保障。正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应该是一个月吗?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充另外两个月的工资吗?我可以要求公司从入职日期为我缴纳社会保障吗?

2022-08-05 00:24:3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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