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书遗嘱已经指定了财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个人继承,请问办继承公证时,除带自书遗嘱外,是否还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到场?

2019-04-08 20:0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嘱继承的财产范围如下: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遗嘱(遗赠)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遗嘱,是遗嘱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赠包含在遗嘱内,是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是依据《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

  • 1、离婚后丧失法定继承权
    2、离婚后,一方死亡的,继承:
    首先是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死亡当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按照人数均分。
    3、如果离婚时,财产已经分割完毕,那么离婚后男方死亡,前妻没有继承权。
    4、夫妻共同的子女是法定的继承人,而不论是否成年。

  •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