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让我问问律师。我妹妹未婚,有一个不能抚养的女孩。她六岁,由我抚养长大。她与她的母亲和女儿相称。我妹妹出城了。收养成为事实了吗?如何办理手续?

收养
2022-08-05 11:0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男性未婚是否可以收养孩子的问题,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 您好,具体是怎么样一个情况
  • 收养女孩的程序如下:
    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2、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方面。形式审查是指收养登记机关对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要进行全面的审查。实质审查是指审查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以及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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