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于1月初病逝。我父亲于1月初病逝他刚在去年12月按了指模。我父亲于1月初病逝他刚在去年12月按了指模如果我母亲在2015年继续从社保局领取父亲的养老保险金,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2018-07-31 19:1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办法》实行之日(即2010年7月1日),年满45周岁的人员,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办法》实行之日(即2010年7月1日)年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乡老年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保的养老是社会的基本福利保障是男女到指定的退休年龄每个月享受退休金(按当时社会最低平均生活水平来衡量)!可以一直享受到终老。是非常不错的养老金,不过要是活不到一定的退休年龄这个养老计划也就随之没了,每个家庭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所以社保的养老金是否够用还是个问题。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  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
    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商业养老保险,如无特殊条款规定,则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时间间隔相等、保险费的金额相等、整个缴费期间内的利率不变且计息频率与付款频率相等。
      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费控制在年收入的10%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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