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签了一份装修合同,但没有说明进场和完工时间,以及商定的总价,但现在设计师说有些东西不包括在价格中,需要额外的钱。而且,合同签订已经一个月了,我还没有完成设计。我不想和他们公司合作。与设计师沟通太难了。本合同没有开工和竣工时间。合同有效吗?我能要求退还预付款吗?

2022-08-06 12:3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除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外,其他条款均无效,但已实施的且质量合格的(包括工程实体,措施,材料设备等)应参照原合同相应条款协商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原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装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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