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我的钱,我己经起诉,但是我不想到法院去开庭,全权委托他人行吗?今天开庭被告人向法官提意必须让我出庭我不去行吗

2019-04-09 07:1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所谓委托,是一种代理行为,一般民事上的代理行为你是不会直接负法律责任的。另外,建议你请律师来作为代理人,维护好自己和你父亲的合法权益。即便是贷款人,在法庭审理中,如果没有专业知识,也是可能被多要财产的。
    如需帮助,尽快联系。
  • 什么人可以成为代理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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