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立案不到十天,公司就搬到了其他省份。我不知道搬迁后的具体搬迁地址和公司名称。在这种情况下,这是否意味着我不能得到赔偿谢你

2022-08-07 09:4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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