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6年前因家庭纠纷对方有刀把我砍伤,当时对方跑了,才几天折回来,当时鉴定为轻伤,刑事责任怎样追究,民事应怎样陪偿

2019-04-09 09: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

    责任推定的前提不是基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行为,而是基于满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与条件,即逃逸行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行为。
    但是并不是凡当事人具备上述行为即对其交通事故责任进行推定。如果当事人虽有以上行为,交通事故责任仍能够认定的还应当予以认定,只有具备因上述行为致使公安机关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才适用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推定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方负次要责任。
  •   轻伤案件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双方调解处理,
    二,作为刑事案件在法院判.
    三,由受害人自己举证到法院提起自诉,如果自诉的话属于自诉案件,你去法院告对方,法院才受理,法院不会主动追究对方的责任.
    对于轻伤的案件是可以调解处理的,前提是双方对赔偿的金额都满意.
    如果调节不成,派出所就会把案件移交到刑警队按刑事案件办理,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同时还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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