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第二次结婚了,现在我想离婚。房地产在我丈夫面前。我能得到什么

2022-12-03 00:0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具体处理则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有可能有所差别。

    司法实践中通常的处理方式是,将根据双方住房情况或登记情况,依照照顾子女或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将产权判归一方所有,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付相应的房屋价格的补偿。

    离婚时,夫妻双方也可就共同房产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另外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但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如何处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屋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予以支持,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无房屋一方租赁房屋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的一方可以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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