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河XX楼的房子,现在准备装修发现厕所顶部水管附近有漏水现象,新房还在保质期内,找物业和开发商修理,但是受到楼上住户阻挠,不许破坏楼上住户的地板砖,导致开发商不能维修。应该怎么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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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根据我们以往的成功经验,建议您目前谨慎与开发商联系,
证据材料还需要再核实,有必要的话可以去公证处做一个证据保全,或者找房屋鉴定机构做一个鉴定。
当然了,前提是房屋漏水的质量问题确实是开发商方面的原因,特别是因果关系这一块。您这边的全部证据材料可以带过来,我们看一下还有哪些需要补充的。如果前面您说的这些情况都属实并且有证据佐证的话,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
费用问题您不用担心,前期一般只象征性的收取少量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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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改变公共场所用途的业主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反应和维权的。
二、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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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 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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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