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现在孩子抚养权在我这里,我想变更在他父亲名下需要什么条件

2019-04-09 11:2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原则上,除上述情形以及发生严重危害被抚养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抚养权通常不发生变更
  • 企业名称变更,社保办理: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去社保局办理

    (1)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核准变更的有效证件:工商局变更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保更改办理流程:
    1. 修改企业名称: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企业法人证、社会团体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修改表(一式两份);

    2. 修改注册地址、法人、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表(一式两份)。企业填写《社会保险企业基础资料修改表》,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即可,已开通网上经办业务的可通过网站办理。

    若您单位在其他区县参保,建议您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是否还需提供其他资料办理。
  •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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