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例如,我在今年4月向老板递交了辞呈,现在是9月,但我还没有批准该怎么做,因为递交辞呈时我和老板单独在一起,而且我没有离开辞呈的结尾。我是2011年10月进厂的,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进厂时就签了一份新员工试用期工资规定。现在我真的很想离开,但是我的老板说,即使我离开,我也要扣除我所有的工资,我怎么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现在这家工厂是一家私营企业。。我该怎么办?

2022-08-09 00:4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没签合同,只要和企业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管是不是试用期,不管企业的性质
  • 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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