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申请自住商品房的,房屋价款由男方支付,女方可以作为男方房屋价款的公道人。如果他们后来离婚,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2-08-09 19:30: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
  • 如果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变现,再用于购房,再升值,对再升值的部分,可作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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