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50岁了,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我亲自付了保险费。我一直在工作,但公司突然想解雇我。这种情况需要补偿吗?

2022-08-10 04:2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退休后再工作,又被辞退的,由于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不能按经济补偿或赔偿的规定办理。但是,如果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协议或劳务协议,约定被辞退有补偿或赔偿的,按约定办。
    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是不能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以单位辞退已退休员工是无经济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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