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婚前财产的误区 误区一: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如果是口头协议则无效。 解释:口头协议在下面两种情况也应成立:
(1)夫妻双方对口头协议的效力均无异议。
(2)能证明双方有口头形式的协议且一直履行。 误区二:如果不签婚前财产协议,则一方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之所以还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主要是要明确哪些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以免将来发生争议。 误区三:财产协议只能在婚前签订,婚后再签就没有用了。 解释:
结婚后可签署婚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误区四: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否则没有效力 解释:只要婚前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使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公证更为保险,尤其在是一方丢失协议的情况下,公证机关保留的协议将具有重要的
证据作用。 通过以上对婚前财产协议是什么、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需注意的问题及签订婚前财产的误区的叙述,使人们对婚前财产协议有了初步了解和认识。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面对的情况各不一样,因此针对不同的情况还需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