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公司工作,并且在一个月前离开公司,公司将不支付工资,说在一个月前不会支付工资。之后,我去劳动局投诉,然后由劳动局处理。现在据说要支付工资。但该公司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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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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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
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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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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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