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借给我五千元。那是我前夫的名片。我前夫没有写借条就从他手里拿走了那张卡片。我怎样才能拿回钱

2022-08-10 11:0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先私下与债务人沟通。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 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借款法律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款合同没有成立生效。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即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你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给你,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

  • 1、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还钱。
    2、如果对方不还钱的话,尽早去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的等证据保存好。
    3、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转移财产或者没有财产导致执行不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加到失信人员名单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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