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最近提议离开。老板不同意,说如果非要离开,当月工资不会发给我,大概2000元左右。因为上个月出差的时候公司借了2000元,想不赔不赚就直接走了。听说老板要找律师告诉我这2000张欠条。我该怎么办?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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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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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