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1年7月30日入厂签定劳动合同到2014年8月6日退休厂与我终止合同,养老保险厂子从2004年9月给办理的保险,现已交了整10年,请问2001年7月至2004年的9月企业给补交保险不?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31 20:57:22
-
单位停缴社会保险不算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停缴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企业不给你补缴养老保险你可以到劳动局仲裁窗口告他,或者可以拨打12333热线投诉。
-
如何补交养老保险
1、如果养老保险停缴了,是可以补缴的,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一般不会单独为一个人去办,基本上会等其他人一起办理。
建议如果单位以各种理由拖着不为你办理的话,最好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是咨询律师看是否需要打官司。
2、如果养老保险累计到了15年,也可以不交了,具体如何还需要自己进行衡量。
3、如果是个人补缴养老保险的话,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对于超过年龄的参保人员,各地都有相关的政策,具体政策各地不尽相同,所以只能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才能给出具体办法。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