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锅炉工是否有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与企业所有人的降温费是否有差异,劳动法是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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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结合省气候特点,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由原来的每年
7、
8、9三个月,调整为
6、
7、
8、9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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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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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费的发放的政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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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