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男方出轨一年,口头承认,没有实质证据。女方无过错,一直没有工作,在家带孩子。请问女方申请离婚财产如何分?有车,婚后买的,房子刚买了几个月,首付是男方父母给的,房产证写的夫妻俩名字,才供了三个月。现金不多,外面有十万块欠债没有收回来。另,男方手写的保证书并签名,写如出轨所有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4-09 15:59: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很好尽到夫妻义务,不顾其感受,与第三人同居出轨的,并且是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获取夫妻财产分配,另外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居出轨,一定是长期持续的一个行为,如果是偶尔的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 1、不满2周岁的孩子跟随女方;
    2、已满2周岁不满10周岁的孩子双方都有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孩子的习惯以及照顾的条件进行判定;
    3、已满10周岁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出轨的话只是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方面有影响,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影响不是特别大。
  • 丈夫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来说,常见的男方出轨后写的保证书大概内容都会有例如:本人以后不再与某人(即婚姻的第三者)来往,否则共同财产房子全部归妻子所有。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丈夫出具的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并未超出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亦不违反强制法的规定,则属于该丈夫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受女方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而生效。   相关内容:   哪些情形下保证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