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害者被击倒在地,但他仍在用铁铲殴打。受害者的头部被铲子砸碎,流血不止,直到有人看到。这是故意伤害吗

刑事辩护
2022-08-10 18:5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一拳头,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的伤害,可以起诉故意伤害罪,如果不构成轻伤,只是治安案件,报警处理即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向公安申请做伤情鉴定
  •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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