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离婚,女子是外地的,户口是不是可以分户不用迁移呢

离婚
2018-07-31 21:2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
    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同时在完成户口迁移的有关手续前,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好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这是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备案的。
  • 提供一个离婚分户申请书范文,以供离婚后的男女在迁户口时参考。  X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
    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XXXX年X月XX日  写完了离婚分户申请书之后,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提交,一般为当地派出所。
  • 夫妻俩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其他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