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借给我7000元。他写了一张借条,签了名并打印了出来。现在他失踪了。我怎样才能拿回钱

2022-08-11 10:4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借款法律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款合同没有成立生效。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即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你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给你,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
  • 可以先私下与债务人沟通。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 债务人失踪的可以用以下方法去追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审查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3、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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