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2月1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被派往私营单位工作。与该单位签订的合同于2010年2月1日生效。2016年10月31日,我以该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向该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并于2016年10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还规定了保留合法权益的权利。单位没有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能否以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偿?

2022-08-11 1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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