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分居两年了,还没有离婚。我的户口仍然在我自己的家里。我想把我孩子的户籍加到我父母的户籍上。我需要什么材料

2022-08-12 04:0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的户口在哪里
  • 您好,
    1、如果协议离婚,那么民政局是需要双方的户口本的

    2、如果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需要 对方身份证 复印件及即可
  • 户口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新生儿户口应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
    (二)办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计划生育证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书
    4、申报一个月以上,提交儿童未在外市县入户的证明书。
    (三)处理方法:
    1、首先,出生证明书必须向居民委员会发出新生儿入户通知书。其次,带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明、户籍通知书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最后到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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