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在一条乡村公路的拐角处严重殴打了一名74岁的男子。经过两周的急救,老人去世了。这辆车已经投保了。不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家属要求朋友单独赔偿10万是否合理?如果你不付钱,会有什么后果?我朋友有驾照,不是酒后驾驶,而且车没有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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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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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醉酒驾驶,交强险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因此对于医疗费用这一块,保险公司只是起一个垫付作用,最终的赔偿实际偿还者还是醉酒驾驶人。
对于醉酒驾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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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只要不在保险公司免责的范围内,应当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的,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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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