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装修期间,我拆除了暖气,暖气阀已经关闭。阀门由物业管理部门管理。未经双方同意,加热阀打开了供水,导致我家和楼下的房子出现水泡。谁应该对这个责任负责?

2022-08-12 20:0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上下水管在楼下那段漏了一般由责任方负责。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 如果地暖是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并且楼上的业主没有对地暖进行私改,在地暖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可以直接找物业公司安排维修,同时向开发商进行索赔。如果过了地暖的保修期,就要向楼上邻居进行索赔
  • 业主已装修入住的或者由于自己施工造成漏水,使楼下被淹,由楼上业主负责。但物业公司需尽到自己的义务,在发现漏水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如果物业没有做到是不能免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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