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左手手腕骨折,医药费我已经垫付,请问我的车可以拿出来了吗?

2019-04-10 05:34: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案发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
    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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