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要谈谈离婚。那么儿童抚养费呢?如果孩子是给女人的,男人应该支付多少赡养费?如果这位女士带着孩子,想提供孩子的户口和姓氏,可以吗?应该办理哪些手续?如果孩子交给了男人,女人就不能不付赡养费,是吗?

离婚
2022-08-14 05: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 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给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一般情况的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
    2、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折子女抚育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