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抬给朋友一万块钱,三分利息到期了就是不还。说是高利贷违法。请问我能要回本金吗?可能起诉他吗?

2019-04-10 08:1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法律不禁止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是合法的,如果利息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超36%可以称之为高利贷,高利贷并不违法,只是超过部分将法院认定无效。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法院予以司法保护。
    年利率为24%至36%,这个区间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你,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放高利贷不违法,但是利息过高的高利贷是没有法律保障的。
  • 公司欠钱不还: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
    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5、如果是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6、如果这些你自我完成不了,对不起,你要花钱请代理人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假如银行一年期的利率是4%,则融资机构不超过16%即是合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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