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我们印刷厂当了11年的电脑文员,我所在的单位还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上个月20日我离职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2-08-14 15: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除非是因为您个人原因拒绝缴纳或不配合导致公司无法缴纳社保的,否则,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补缴,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保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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