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约定合同18年6月到期,但是利息没半年支付一次,现在半年过去了,借款方未支付利息,是否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能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息一分七收取利息?

2019-04-10 08:4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年利息24%符合法律规定,即便约定年利息36%,对于已支付的利息,债务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对债务人主张按36%支付利息的,法院最高支持24%;对于超过36%的部分,债务人已支付、主张债权人返还超过部分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
  •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合同有效的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没有约定利息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在这里要注意,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就是说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出现纠纷时利息要分两种情况计算:  
    1、约定利率超过四倍,但当事人实际没有按约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没有支付利息,出现纠纷后,法院对超过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内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  
    2、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当事人支付以后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该部分合同条款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
  • 24%之内法律保护,24%-36%之间法律不保护但可以自愿履行,超过36%的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5〕18号,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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