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土地的确认。我叔叔分了十多年的土地,把户口从村里签了。现在村里要收回土地。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吗?
-
镇政府无权
征收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要看土地性质。如果是农村荒山荒地承包
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承包期未满的情况下收回土地,构成违约,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如果是指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