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易中,在签订合同时,除主合同外,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该协议以书面形式规定,业主同意在收到全额付款之前出租该房屋。如果出租人同意我提前搬家,口头协议只能租六个月。现在,业主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一年,并且不同意移动家具。这是违反合同吗?我可以终止合同吗?

2022-08-15 14:04: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二手房买卖中,业主出现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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