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8月14日,我的岳父(不喝酒)在驾驶摩托车时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倒。他当场死亡,汽车司机逃跑了。两小时后他去了医院。目前,行凶者正在医院里逃跑。我应该如何赔偿人身伤害?如果我们采取法律手段,犯罪者会逃跑吗?

2022-08-15 20:3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可以报警处理
  • 您好,视具体情况
  •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也就是说,受害人家属仅仅只能获得丧葬费,因为“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抚慰金”范畴而被排斥于附带民事赔偿和单独民事诉讼范围之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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