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第一个老公离婚后,孩子有我抚养,我又再婚了,想把孩子名字改了,可户籍科必须要前夫也得到场,并同意才给改名字呢,可不可以不通过我前夫啊???

离婚
2019-04-10 11:1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分配。
      如双方无法达成分割住房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
    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改名字不会影响社保。
    将下面资料提交单位社保经办人到社保站办理: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户主页你本人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3、本人原来身份证和现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验原件);
    4、本人的入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不能亲自办理需有本人委托证明(委托对象是你单位的社保经办人);
    6、参保人信息变申请表(在网上下载或者是到社保站窗口领取)注明更改原因和理由,个人签字打指模,单位填写原因加盖公章。
  •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那么,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这既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所以,在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上,双方都要慎重。如果在孩子改姓的问题上遇到难题,尤其是到了法院打官司的地步,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在离婚后孩子改姓这方面提供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心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