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的公司是否应该在2016年5月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只是在2017年1月与我签订的。现在我在三月份申请劳动仲裁。5月16日至1月17日之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我能否获得双倍工资差的支持

2022-08-16 19:5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和完成任务为目的的合同,如果说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话,那么员工就不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只在约定期限内对当事人有效,一旦合同到期,就对双方失去约束力。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劳动者后,就存在一个新的用工事实,在时间上有连续性,在有用工事实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有二倍工资的请求权,不能因在某个阶段曾订立过劳动合同而免除后续的签订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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