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想离婚。我不想离开。她起诉了我。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8-17 06: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原告不想离了,可以在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需要注意的是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无法再提起离婚诉讼。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当事人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一方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证明夫妻感情良好,请求人民法院不准予离婚。
    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可以积极提出双方还有感情的证据等,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