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夫妻关系不合,巳分居一年了,分居多久才可以起诉自动离婚??

离婚
2019-04-10 13:4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价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婚姻自主,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你又坚决要离婚,就只有到法院去起诉离婚了。
    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般情况下就你的情况来看法院会判不予离婚。
    2、六个月后你可以再次起诉,此时法院一般都予以支持。 你和他离婚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觉得和他不能够继续生活下去了,那么你就最好尽早起诉离婚,当然如果你们就财产和孩子问题都能够协商的话那么就不用起诉了,没有离不掉的婚,只看你想不想离。
  • 一般人往往对离婚问题有一个误区,以为男女双方只有多长时间(有的认为六个月,有的认为两年等)不在一起,就自动离婚,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
    一、法院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前提是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往往被人误解成只要二年不在一起就自动离婚,其实该条规定很明确,一是分居的前提是感情不和导致的,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外出打工,学习等。二是分居的时间必须达到二年以上。
    二、六个月之说主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问题。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4条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收理。很显然,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诉又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之内是不能起诉,必须满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至于再次起诉能否判决准许离婚,还是要审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婚姻案件特殊性决定的。

  • 1、无论分居多久不可以视为自动离婚,离婚就两种方式,一种民政局登记离婚;另一种是法院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  1)《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