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于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与违约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加工厂场地租赁合同。双方同意每年付一次租金。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违约方仅收到5个月的租金。2016年,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于2017年6月30日到期。我向法院起诉,违约方说我欠违约方租金。我该如何处理它;非常感谢。

2022-08-17 09: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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