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婆要把户口迁入我市区父母房产的户口下。我本人和我女儿已经在此房产的户口下了。但再开户口准入证期间,要把这房产权名字更改到我的名字,请问这时的房子能挂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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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呢?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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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个人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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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办理时,根据买卖合同上的约定,如果只有男方名字,那在产权证的归属人一栏应当填写男方的姓名,如果归属人同意,可以把你的名字加在共有人一栏。你所说的按揭阶段不能添加共有人的问题是不存在的,新婚姻法只是明确了婚前婚后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的划分,淡化了公证的效用,并没有限制共有人的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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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是什么理由入户,如果在同一个城市内迁户口就比较容易,购房入户拿着你的房产证(按揭的就要房产证复印进加盖房产局公章),契税发票,写一个申请,在带上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如果是同城内夫妻投靠入库就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再写个申请就I可以了,如果是外地的迁入在上述手续当中还要一个你以前当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出证明,就是在户籍证明上加盖一个户籍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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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