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进厂的时候,老板娘没有告诉我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后来,我工作了一个多月,老板娘说现在我的孩子不舒服。我不得不辞职,带孩子回老家。她说她没有提前一个月扣除30%的工资

2022-08-17 12:1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提前一个月辞职,若其行为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 扣除用人单位损失的经济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应当对要求赔偿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 提前一个月辞职工资据实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在双方约定的交接之日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